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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4日通报,该院依法受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
通报称,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于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请国家赔偿。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决定予以受理。
据澎湃新闻报道,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万元。
此外,张玉环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8月4日,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宣判后,江西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27年前的1993年,张玉环被警方认定将两个同村男童杀害,并抛尸水库。而在法庭审理时,张玉环一直喊冤,称遭到了警方的刑讯逼供。在没有有力客观物证、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的情况下,南昌市中院于1995年和2001年做出两次有罪判决,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一直没有放弃申诉:“我不会写,我叫了一个有文化的人写,然后照着抄。其他人都在打牌,我就在写,因为我想申诉是我的头等大事,如果我放弃申诉,一旦死掉了,我就带着遗憾去死。”
2017年,两位律师的介入,让张玉环案迎来立案复查的转机。又经历了三年的等待,这起仅有有罪供述、没有直接证据的冤案终于得以平反。
今年8月,被羁押9778天后,53岁的张玉环终获清白、无罪归乡。
来源:长安街知事 综合江西高院、澎湃新闻、央视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