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就脱离率而言,Uber的无人驾驶汽车在全州6家主要测试公司中遥遥领先,因为脱离率是驾驶员/工程师被迫控制汽车的比率。自动驾驶技术的局限性或问题。
为了确切说明该说法:优步(Uber)的自动驾驶汽车显然每隔大约1英里(是的,大约每1英里)经历一次脱离。相比之下,Waymo(Google)自动驾驶汽车每5128英里约有一次脱离速度。就加州的统计数据而言,Waymo显然遥遥领先。
考虑到该公司在被禁止之前在该州进行了总共20,354英里的测试,因此Uber的脱离率非常惊人。我认为该公司的技术水平可能是它不想在加州官方测试方面的原因之一-不良PR。
相比之下,Waymo去年在加利福尼亚州进行了超过500,000英里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
卫报提供了更多信息:“在Uber和Waymo之间坐着日产,每146英里有一次脱离接触,总共行驶了4,099英里。宝马,特斯拉和梅赛德斯的竞争率也都超过了优步,尽管在过去的12个月中,这三家公司均未进行超过1000英里的测试。…
“ PS为Waymo和Uber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提供了新的思路。后者被指控窃取了知识产权,因为该公司收购了由Waymo的前雇员Anthony Levandowski创立的自动驾驶卡车公司Otto。有争议的技术是激光雷达阵列的设计,激光雷达阵列是基于光的成像系统,位于自动驾驶汽车的顶部,可帮助他们看到周围的世界。”
换句话说,即使Waymo不能阻止Uber使用Levandowski提出的看似Waymo技术(大概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有权利?),Uber显然也有很多工作要做达到Waymo和其他人的自动驾驶水平。
Edison Investment Research的分析师整理了正在讨论的比较,Richard Windsor评论:“在自动驾驶方面,谷歌比优步好5,000倍。尽管Google指控Uber盗窃其激光雷达设计而提起诉讼,但它似乎并没有对Uber带来太大帮助,因为它似乎是迄今为止自动驾驶方面最糟糕的事情。当包括大多数人已经注销的普通汽车公司在内的数字汽车和自动驾驶汽车的新世界很少提供这种服务时,情况仍然如此。”
温莎继续:“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最佳度量是驾驶员必须多长时间接管一次,以纠正自动驾驶软件中的缺点。加利福尼亚州的法规要求在该州进行测试的人员提交此数据,但是通常,它们都以不同的方式提交。分离的类型也不同,例如汽车撞到某物时(严重)或安全驾驶员感到不舒服时(普通)。此外,公司在不同的条件下测试汽车,这意味着数据只能用作指示。但是,这种对比是如此鲜明,以至于我们认为可以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即来自不同参与者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真正先进程度。”
这些都是非常好的观点。虽然不同公司的ps不能直接比较(如果要诚实/准确),那么Waymo和Uber之间的巨大差距令人震惊。Waymo当然似乎已经准备好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