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张先生在雨花台区某汽车4S店看中了一款车欲进行购买。按照和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达成的协议,张先生现场缴付了两万三千元给4S店销售作为定金,随后销售给张先生开具了金额为两万元的发票。
为什么发票金额只有两万元?张先生拿到发票后觉得很奇怪,销售解释说这是行规,根据你购买汽车的总价款,支付定金时需要缴纳三千元的综合服务费,这笔费用是不开发票的。
张先生觉得受到了欺骗,不想再购买此车,要求商家退回两万三千元的定金,被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张先生向雨花台区市场局进行了投诉。
雨花台区市场局派出执法人员来到4S店现场依照消法进行调解。执法人员告诉4S店,虽然商家和消费者在购车项目上达成协议,但是所有商品和服务都应当在明码标价清单里,所有收取费用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不得有任何隐性收费。执法人员同时责令4S店立即整改,并退还张先生两万三千元购车定金。张先生对此次投诉处理表示满意。
雨花台区市场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汽车4S店购车时,一定要注意所购车辆和享受的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记得对每笔费用索取对应票据,对所谓的行业内存在的综合费、服务费等隐性收费坚决说不。消费者在生活中如果碰到类似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可以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