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和其他著名的商业领袖是针对国家元首的确定性气候行动书的签署人。具体来说,这封信呼吁巴黎(COP21)协议包括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长期气候目标。他们在此过程中的目标是“一切照旧”。
在巴黎有如此众多的国家,现在是采取行动而不是言语和沉痛的善意的时候了。实际上,直接行动-可行的长期排放目标是一个选择的时机。
业务团队-B团队-由22位主要的商业和民间社会领袖以及一群知名人士组成。这封信是由维珍集团创始人理查德·布兰森爵士,开云集团和哈雷戴维森董事乔钦·蔡茨,联合利华首席执行官保罗·波尔曼等人签署的。
TheB团队的信说:“我们知道这是雄心勃勃的,但是雄心勃勃将产生全球动力和对成功至关重要的重点。”“气候变化的科学,经济成本和社会风险变得越来越清晰。我们认为,因此,在巴黎,确保长期目标对您和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当务之急。”
该集团承诺支持政治领导人推进具体的进步议程。敦促领导者“阐明”他们的愿景并承认商业领导者自己的责任,其中有10个签署国已经为他们的公司设定了实现净零排放的2050年目标。
在一个相关的故事中,BusinessGreen还比较了围绕COP21法律必不可少的方面进行的交流:欧盟报告说,下个月在巴黎达成的任何全球气候协议都将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另一方面,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断言,谈判将不会产生具有约束力的条约。据《金融时报》周三发表的一篇文章称,克里说,在12月的气候谈判中达成的任何协议都不会合法地要求各国削减碳排放量,并强调该协议“绝对不会成为一项条约。”
据《卫报》报道,欧盟对克里做出了准确的回应:欧盟气候委员会发言人米格尔·阿里亚斯·卡涅特(Miguel AriasCañete)告诉《卫报》:“巴黎协议必须是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协议的标题尚待确定,但不会影响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形式。”法国外交大臣劳伦·法比乌斯(Laurent Fabius)回答说,很明显,巴黎协定将包含合法内容。
法比乌斯对记者说:“法学家将就一项协议的法律性质进行讨论,该协议应被视为条约还是国际协议。”“但是一定数量的处置应该具有实际作用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们不要混淆事情,这也许就是克里先生所做的。”
卡涅特女发言人继续说:“巴黎的政治级别会谈将于12月7日开始,因此我们仍有时间对此进行梳理。”
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最后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条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在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地区设定了具有约束力的排放目标。对于美国来说,这是在布什政府期间,美国并未签署协议。与该协议一样,新协议可能包括自愿成分。
“欧盟和许多发展中国家表示,巴黎条约必须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业绿色”补充道,“并推动了2011年在德班举行的气候会议上制定的时间表,该时间表概述了涵盖所有国家的全球法律框架应该在2015年设定并在2020年生效。”
现在,不幸的是,我们的奥巴马政府“在批准共和党主导的美国国会批准任何法律条约方面面临重大挑战。”结果,奥巴马必须通过行政命令来执行在巴黎达成的几乎所有协议,而这样做只能说是有限的。
提到Richard TechCrona最近在CleanTechnica上转贴的文章“香烟,石棉,煤炭和ICE的共同点”,指出了从ICE车辆转向电动车辆的重要性,以制止全球变暖并减少有毒烟雾:
罗杰·阿特金斯写道:“好消息是,尽管香烟和石棉一直以来都得到认可,但燃煤和内燃机(ICE)的使用仍在不断发展。”
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表示:“我希望从现在起的10年内,排气味将和餐馆的香烟味一样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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