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和公路部发布了一份宪报通知,指出电子小推车和人力车没有许可证的要求。根据通知,1988年《机动车法》第66条第(1)款的规定不适用于电动小推车和电动人力车(根据该法案第2A条的规定),用于携带个人行李携带货物或乘客。
这意味着,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无需获得任何政府许可即可视为道路合法。但是,政府表示,各州可以根据适当的交通法规对在特定区域或道路上行驶这些车辆施加限制。
Terra Y4Alpha电子人力车(用于代表目的)
2014年,由于缺乏法规,德里高等法院禁止了电动人力车。对此,中央政府已决定将最高时速限制为25公里。此外,据决定,电子人力车最多可容纳四名乘客,但驾驶员除外,所携带的行李不得超过40公斤,并且驾驶员必须拥有有效的驾驶执照。电子小车最多可运送310公斤的行李。另外,车辆电机的功率不应超过2,000W。
公路运输和公路部发布了这些准则并通报了规则,以便将电子小汽车和人力车纳入监管框架。该通知将电动人力车称为具有三个轮子的专用电动车,旨在为乘客运输提供最后一英里的连接,以进行租用或奖励。
但是,许多州并未遵守这些规则和规定。此外,事实证明,获得电子婴儿车和电动人力车的许可证也是一项挑战。这项新通知消除了所有法律障碍,现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操作电子小车和人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