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通用汽车公司周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上诉法院的裁决,该裁决认为该汽车制造商2009年的破产并未将其免于因错误的点火开关(至少导致124人死亡和275人受伤)的诉讼。
这份请愿书标志着通用汽车为阻止数百名客户针对故障点火开关和其他车辆部件的诉讼而进行的最后一搏,理由是这些诉讼被汽车制造商于2009年向一家新公司实体的破产出售所禁止。
通用汽车在请愿书中说,联邦破产法允许购买者(在这种情况下为新成立的公司)获得债务人迅速恶化的资产,并“免除”其债务。
通用汽车表示,如果第二美国纽约巡回上诉法院于2016年7月的裁定维持原状,将破坏其企业救助的关键组成部分,并使未来的此类交易更加困难。
通用汽车公司的律师在请愿书中说:“总之,这个案子提出了非常重要的问题,第二巡回法院的回答也异常错误。”“法院应给予复审。”
该案件涉及点火开关可能滑出的位置,导致发动机失速并切断了制动器,转向和安全气囊系统的动力。该缺陷促使通用汽车在2014年开始召回260万辆汽车。
通用汽车已经为此支付了大约20亿美元的刑事和民事罚款及和解。该公司此前承认,在召回产品之前,其一些员工已经了解开关缺陷多年。
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影响了破产前事故的伤害和死亡案件,以及客户的索赔,这些客户称其车辆由于点火开关和涉及其他零件的召回而损失了价值。
当时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认为,禁止原告就错误的开关而起诉通用汽车将侵犯其宪法权利,使之获得正当程序,因为在通用汽车破产前并未通知他们有缺陷。
第二巡回上诉来自法官在2015年作出的决定,该法官监督通用汽车2009年的破产案,该公司创立了“新通用汽车”以容纳有价值的资产,同时又将“老通用汽车”的大部分繁重债务留在了后面。
现已退休的美国破产法官罗伯特·格伯(Robert Gerber)于2015年裁定,新通用汽车免于因旧通用汽车的破产前行动承担责任,但他只允许基于新通用汽车行为的“独立”索赔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