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电动汽车(EV)税收抵免的存续对美国汽车业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是其设计上的巨大缺陷将使落后的EV汽车制造商从2020年左右开始获得巨大的竞争优势。
重新设计税收抵免的结构将为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但是追求法律的变更也将使其面临被完全消除的风险。
作为背景,在制造商在美国销售200,000辆电动汽车(见图表)之后的季度开始的五个季度中,将逐步取消联邦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根据电动汽车的电池组(可以存储多少能量),税收抵免额从最高的7,500美元到最低的2,500美元不等。
落后的电动车“定价”优势
作为首批逐步取消税收抵免的公司(可能都在2019年末),通用汽车和特斯拉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在销售上处于不利地位。
2020年至2021年,电池价格将比当前成本大幅下降(可能下降多达50%),大多数新电动汽车的平均行驶里程将达到250-300英里,充电基础设施将大大扩展,美国消费者将拥有PHEV和BEV的近100种选择。因此,那些没有及早投资电动汽车并取得稳定销售的汽车制造商(基本上除通用汽车,特斯拉,日产和福特以外的大多数人)都将从中受益。
以丰田(Toyota)这样的汽车制造商为例,假设其当前唯一的电动汽车Prius Prime PHEV的年增长率持续增长,那么它将在2021年的某个时候达到200,000门槛。届时,电动汽车的销量应该会大大提高,可能占美国新车销量的5%,而加利福尼亚州则占15-20%。
让我们推测,到2021年,丰田将推出新款C-HR跨界车的PHEV和BEV版本。如果丰田每个月可以销售20,000辆C-HR电动版合计单元,那么它将能够转移300,000辆符合税收抵免条件的单元。
我们还要推测,大约在同一时间,通用汽车推出了基于雪佛兰Volt PHEV平台的别克跨界车,并更新和改进了其Bolt BEV。这两款车型在汽车贸易媒体上均受到好评,口碑极佳,并与Toyota C-HR直接竞争,以赢得更多客户。
但这是问题所在:丰田C-HR电动汽车的购买者仍然可以利用联邦税收抵免(无论适用水平如何),相对于通用汽车品牌的同类车型,丰田汽车的经销商拥有明显的销售竞争优势。
如果您是特斯拉,通用汽车和日产这样的公司投资早于许多竞争对手,并从税收抵免中受益,并且能够减少与ICE竞争对手的成本差异(抵免的重点),那确实会很痛苦。
然而,从现在起的2-4年,许多电动汽车落后的汽车制造商将把电动汽车带给经销商,这将受益于更发达的市场,更高水平的消费者意识和采用率以及持续的税收抵免。从本质上讲,虽然这些“与EV游戏有关”的汽车制造商几乎没有冒险,也几乎没有坐以待years,或者多年来一直处于观望状态或推出了销售不佳的合规性汽车,但几年之内,它们将直接受益于一些公司的早期投资。竞争对手。
不要将地缘政治纳入本政策讨论,而是从2020年左右开始,我们还应该开始看到中国制造的BEV跨界车在美国的进入。假设没有对进口到美国的中国车辆征收高额关税,则这些电动汽车由于可获得的税收抵免,也可能具有额外的成本优势。
图片来源:Autocar.co.uk
虽然中国公司至少需要3-4年才能建立起扎实的品牌知名度并实现显着的销售增长,但它们仍将从数年的税收抵免中受益匪浅。例如,假设这些电动汽车的价格已经低于或低于通用汽车,福特和特斯拉的价格,那么中国品牌将比美国本土车型具有明显的优势。(注意:这些中国品牌中的某些品牌可能会通过现有的汽车制造商在美国分销,这可能会使它们受到该公司的税收抵免电动汽车销售数量的限制,具体取决于分销合作伙伴的法律结构。)
如果有的话该怎么办?
在我之前发表的CleanTechnica文章中,“联邦电动汽车税收抵免的7个潜在修订”中,我建议实施一个浮动税收抵免美元金额(所有电动汽车的起步价为5,000美元,每年减少1,000美元),直至达到零美元。这种(或其他类似的方法)将使所有汽车制造商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中,并且每个人的信用将同时到期。
那些早期投资于电动汽车开发的制造商及其新客户将获得税收抵免的持续奖励。那些一直等到需求已经接近大众采用的很晚的汽车制造商,将电动汽车推向市场仍将受益于信贷,但不再具有未来的竞争优势。
我接触了特斯拉和通用汽车公司,并得到了通用汽车发言人弗雷德·利古里(Fred Ligouri)的回应:
税收抵免是一项重要的客户利益,可以帮助加速电动汽车的普及。由于通用汽车相信全电动汽车的未来,因此我们将与国会合作,探索维持这种激励措施的方法。
尽管电动汽车税收抵免在国会议员中几乎没有成为政策雷达屏幕上的亮点,但既然它已经幸免于被淘汰的威胁,那么是否应重新设计税收抵免以平整汽车制造商的未来竞争环境?按照目前的情况,税收抵免最终将惩罚那些在电动汽车市场初期承担最大风险的汽车制造商。然而,实行税收抵免的修订将使其面临完全消除的风险,并有可能减缓美国电动汽车销量的增长。
你怎么看?税收抵免应该修改还是保持目前的结构?